就媒體有關以整筆過撥款用作員工津貼,總幹事及社會服務單位「員工獎勵計劃」員工代表有以下意見:
- 整筆過撥款制度容許機構嘗試及發展最適合機構需要的人力資源管理安排;職員的數目、職級亦有空間讓機構自行決定以符合本身需要。但上述安排應儘量在高透明度及員工知情的前提下進行。機構若條件許可而對考績優異及因工作性質引致同工需額外付出,包括通宵候召、值勤及全天候(例如颱風期間仍需留守當值)、節假日上班等的同工發放獎勵是正確而值得鼓勵的。香港扶幼會在薪津安排上一直採取「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並在與社署相同職系薪級看齊,並非以中薪點(mid point) 為頂薪點的前提下推行以「表現」和「責任」掛勾的員工獎勵制度,即「表現及責任獎勵計劃」(Performance & Responsibility Recognition Scheme, PRRS) 。我們支持「表現為本、多勞多得」,尤其支持不同職級員工的評審及獎勵都以同一機制實施,只按考績表現和責任承擔為全體員工提供獎勵,而並非只優惠或涵蓋某些高層員工的安排。
- 在機構財政行有餘力的情況下,多年前更推出惠及前線同工的「醫療保健及家庭友善生活津貼」 (Family Health Living Subsidy, FHLS) 。在機構推動家庭友善政策下, 鼓勵同工多進行健體活動、注意家庭生活安排及提供津貼以購買合乎個人需要的醫療保障,讓前線及較低薪同工在薪酬與津貼款額成「倒三角」形式 (即薪酬較低者比起薪酬較高者獲取較大份額津貼) 安排下獲取較多津貼。上述兩項津貼,令前線同工更加受惠,同時兼顧表現、責任、同工健康和家庭生活方面等需要。是項涵蓋全體同工的獎勵計劃多年來已由各單位選出員工代表參與制訂相關安排,並每年檢討,以彰顯社福機構關懷體恤前線同工的精神。下表列舉出2016~2017年度的數字正好顯示「倒三角」方式發放津貼與不同職級比例的變化:
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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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津貼總額與基本薪酬 (全額MPS)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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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 (高級社會工作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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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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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層 (社會工作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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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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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高級社工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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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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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層 (社會工作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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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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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數據(百分比)是按2016 / 2017 年度向社會福利署呈報周年財務報告的方式,即表內的現金津貼/薪酬計算,並排除強積金。另第四層亦按周年財務報告方式自行計算。此外,因應部分同工涉及跨財政年度晉升,數字亦已作相應計算。
- 我們支持機構以公開、公平、公正的薪級制度,例如政府總薪級表,作為聘用基礎,並在可行範圍內再實施其他相關獎勵計劃以穩定人力資源,保障服務使用者的權益不受影響。至於在2016~2017周年財務報告第一層員工欄目內已標明該層員工為「二」人,以減少可能之誤解,可惜仍有人將該層員工作「一」人處理而得出“第一層員工獲近七成薪酬增幅”的笑話。
- 本會上述措施自「整筆撥款」實施後已開始構思、推動和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獲得執行委員會的支持及全體同工的歡迎。多年來我們的社工流失率幾近乎零,每年單位代表亦樂意向本會執行委員會親身致謝,可見有關獎勵津貼實實在在起著激勵員工士氣及提高員工歸屬感等的正面效果。
員工代表自製桂花糕及紅豆糕贈送予執行委員,感謝委員會對員工的關懷。